不做場地環境現狀調查的后果可能會很嚴重哦!(環?;A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規定,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024-06-21